酉阳自治县万木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整治违规操办“无事酒”会议

日期:2023-01-19       
字号:

万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我镇违规操办无事酒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贪婪之徒借机大肆敛财,败坏了民情民风,扭曲了人际关系,降低了人品信誉。为此,我镇党委、政府按照中、市、县纪委和酉阳县委工作安排,倡议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联合起来,共同抵制这股歪风邪气。

首先,大家要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治理违规请客送礼借机敛财行为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424号)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除婚丧嫁娶外一律不得操办、参与。上级规定,凡满月酒、生日宴、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二婚酒、乔迁酒、开业宴、庆典酒等均属于无事酒范畴;异地操办、分批操办也属违规办酒。

其次,大家要群策群力,实施全民监督,及时关注辖区内异常操办现象,一旦发现违规、异地操办等现象,要及时向辖区支部、村委或者万木镇党政办举报(举报电话:023-75718800),我们承诺,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举报必查实,查实必制止。

再次,各村支部、村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属事管理原则,落实村、组干部包片责任,全面宣传、及时发现、坚决劝阻、依法查处、强制取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遏制。

凡是不听劝阻,坚持违规操办的,将按照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凡违规操办“无事酒”行为的党员干部,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处;非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查处;群众违规操办的,按照规定和程序取消其惠农政策,并在申请惠民政策以及入党、参公政审时,予以严格审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