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11647652Q/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涂市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涂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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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各产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为10个综合性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应急管理办、财政办、扶贫办。下属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7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1.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91.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7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5.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69万元,农林水支出57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1.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3.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8.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1.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71.38万元,比2022年增加29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11万元,比2022年增加143.1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共计增加143.1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17.26万元,比上年增加14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关于办公楼置换遗留问题资金128.9万及村干部补助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安全监管、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8.36万元,比上年减少29.4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行政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预算减少29.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7.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汪海玲             联系方式:023-7556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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