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4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泉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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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乡人民政府。主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乡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机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事机构11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单位下属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单位总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为17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人数17人。2020年在职人34人,其中:行政人员16个;事业人员18人;公共财政拨款开支34人,其中:在职34人。一般财政补助开支的人数3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164.11万元,支出总计2164.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21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减三公经费、扶贫投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6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0.71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减三公经费、扶贫投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32万元,占比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00.7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16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11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项目石漠化治理、清溪村移民集镇配套工程、特色效益农业等结转其中:基本支出648.1万元,占29.9%;项目支出1516.01万元,占70.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8.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再使用权责发生制列支。项目石漠化治理、清溪村移民集镇配套工程、特色效益农业等已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4.1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6.21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减三公经费、扶贫投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6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减三公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78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较多的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贫项目资金是中途追加预算,人员经费调资,民政社会救助及优抚对象调标等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4.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95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项目石漠化治理、2021年护林员补助、特色效益农业等结转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01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护林员补助、林业工作经费、疫情工作经费、特色效益农业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9.7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石漠化治理、特色效益农业、5人制足球场等项目结转已支付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1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38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已全部支付完毕。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7.3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1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低保、优抚对象等民政救助对象补助标准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44.8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相关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1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

7)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

8)农林水支出1119.76万元,占5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6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林业工作经费等。

9)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

10)住房保障支出31.29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资金追减。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92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4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倒房重建补助、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1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晋级、年终目标绩效奖核发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6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村“两委”换届、人大换届选举选票制作和广告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6.7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04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金项目清溪村移民集镇配套工程、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无结转下年使用情况。本年支出1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金项目清溪村移民集镇配套工程、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经费支出共计5.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6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车管理得到有效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长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长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和上年决算数据一致。

公务接待费3.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10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年度会议费支出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229.1%,主要原因是村“两委”和乡人大换届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扶贫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开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用经费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6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0项,涉及资金1516.01 万元。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良好,项目已开展绩效目标评价。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力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加快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进度,提升项目进度效率,严格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严格绩效管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艳仙         联系方式: 023-756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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