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650W/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偏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偏柏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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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偏柏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规章办事;

2.部署村组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推进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及乡村振兴工作;

4.负责本乡区域内的民政、卫生计生、文化教育、安全稳定、综治信访、宣传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工作,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管好利用好财政资金,协助开展税务征收;

6.抓好本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指导各村支两委开展好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乡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按预算共6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5个,分别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1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减少5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1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7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86万元,农林水支出455.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3.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5.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34万元,比2023年减少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38万元,比2023年减少5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在一个单位,2024年度因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从本级分离出去单独预算,本级预算数据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7.97万元,比2023年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在一个单位,2024年度因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从本级分离出去单独预算,本级预算数据减少,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收支;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收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19万元,比上年减少29.03万元,主要原因为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9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敏  联系方式:023-7541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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