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府发〔2026〕1号
各村、各部门:
为更好开展我乡2026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2026年楠木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6年楠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我乡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实施,为全乡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和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充分体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健全服务体系,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主动向全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危害全乡居民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任务目标
2026年我乡将进一步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全乡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提高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及规范化管理率,提高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力争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1.公卫科及村卫生室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2.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临床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二)健康教育服务。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全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海报、宣传单、LED、标语、广播等形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全年印发健康教育资料12种;播放影音资料6种;卫生院健康教育专栏2个,宣传内容每2月更换1次;每个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1个,宣传内容每两个月更换2次;全年举办9次及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的公众健康宣传、咨询活动,每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可结合农村实际,避开白天农忙时间,利用傍晚居民晚饭后闲暇时间进行健康教育讲座活动,可穿插放电影等方式吸引群众积极参与讲座活动,以达到更好的健康教育效果)。村卫生室每2月开展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开展居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三)预防接种服务。
1. 乡村联动,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宣传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及时为辖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按要求完成接种率,按时查验入学入托完成补种率,成立救治小组,完善各种制度及软件资料。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1.为0-6岁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进行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是在新生儿出院后3-7天入户访视,出生后28-30天,3、6、8、12月龄分别开展1次体检、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6月龄分别开展1次体检,4岁、5岁、6岁每年分别开展1次。在婴幼儿6-8、18、30、36月龄及4岁、5岁、6岁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开展1次血常规检查。4、5、6岁分别开展一次视力检查。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开展1次听力筛查。儿童保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为0至36月龄儿童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利用门诊就诊及进村入户时发现孕产妇并及时建立档案,为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开展不低于5次孕期健康管理服务、开展1次入户产后随访以及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规范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2026年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0%、早孕建册率≥ 90%、产后访视率≥9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1.对全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拟定于每年1月初开始实施,首先通过公卫科、村卫生室、村干部入户宣传普及老年人体检相关知识,动员老年人日常可到卫生院公卫科进行体检,五月中旬搜集整理已体检人数,对未体检老年人拟出具体台账(姓名、村组),后集中下村体检。各村负责体检通知、发放体检结果、体检数据录入,健康指导。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B超检查, 2026年全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4%。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同时加强各村高血压患者筛查,对纳入管理高血压患者及时建档,确保今年完成高血压任务数,随访必须入户面对面随访,全年不少于4次;对管理中的高风险对象及时建议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外出的管理对象进行电话随访,及时掌握管理对象血压、用药、健康等情况。对纳入管理在家的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积极主动利用临床医疗就诊、老年人体检及公卫下村入户开展糖尿病的筛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管理;对纳入管理在家的2型糖尿病患者,必需入户面对面随访,全年不少于4次;对管理中的高风险对象及时建议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外出的管理对象进行电话随访,及时掌握管理对象血糖、用药、健康等情况。对纳入管理在家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在上级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恢复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按规范要求做到全年不少于4次100%面对面入户随访和一次健康体检;对出院的患者的第一次随访,应确定疾病的分期,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表;每次随访后请患者家属及监护人签字或盖章。对每一位在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进行1次综合评估。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结合临床中医医师参与中医药服务管理、合理配置中医药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等,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服务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0%,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防治服务。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执行国家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总预案);协助有关专业部门、党委政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参与县级以上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十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
1.协助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信息报告,包括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服务项目。按照上级单位最新要求,在手机APP上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十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对前来门诊就诊的居民,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建议患者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2.卫生院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3.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管理的患者,卫生院医务人员对患者72小时以内完成第一次入户随访,前2月完成第一次入户随访6次电话随访,后4月完成4次电话随访。
(十四)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利用进村入户、入院就诊、赶集日宣传健康知识,加强避孕药具宣传。
(十五)慢阻肺工作
1、建档立卡:为确诊慢阻肺患者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肺功能指标、用药情况、急性加重史等内容,实行动态更新。
2、分级管理
稳定期患者:由家庭医生团队定期随访(每 3 个月至少 1 次),指导患者规范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等药物,开展呼吸功能锻炼(缩唇呼吸、腹式呼吸),监测症状变化。
急性加重期患者:及时评估病情,轻症患者在本院对症治疗(抗感染、平喘、祛痰等);重症患者立即转诊至上级医院,病情稳定后转回本院继续康复管理。
用药指导:建立慢阻肺患者用药台账,定期评估用药效果,避免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引导患者遵医嘱规律用药。
三、工作职责
1.楠木乡卫生院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调整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将任务明确到服务团队,责任到人;与各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各村卫生室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检查、指导、培训。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基本信息,协助医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接受医院的指导和考核。
3.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契机,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实行团队化服务网格化管理并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由卫生院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临床医生、公卫科人员)牵头,各村村医参与,每月对辖区行政村进行一次全面下村履约服务(如测血压、血糖,健康教育知识宣讲、临床用药指导等),不断提升群众对家庭医生团队的知晓度、认可度及履约满意度,杜绝只签约而不服务的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陈 强(院 长)
副组长:简小飞(副院长)
成 员:陈菲艳(公卫科长)
陈六仙(医务科长)
邹小可(公卫人员)
黄雯岚(公卫人员)
白戌玲(公卫人员)
戴婷婷(公卫人员)
吴群峰(公卫人员)
冉 舜(公卫人员)
刘小华(乡村医生)
金 勇(乡村医生)
冉俊霞(乡村医生)
张晓红(乡村医生)
(二)强化业务培训。
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公卫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服务理念,加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及考核,确保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楠木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