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楠木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楠木乡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楠木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分层培训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自学的方法,邀请楠木乡政府法律顾问进行2次专题法治讲座,在日常例会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目前楠木乡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名,全部经过培训和资格考试,为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严格执法守公平。
乡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今年以来,乡领导班子没有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乡党委也没有接到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投诉。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审查制度。一是涉及全乡重大事项决策,落实乡党委会议制度,由乡党委研究决定。二是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清单,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三是涉法涉规事项,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没有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条。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质询制度。定期向乡人大报告依法行政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乡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乡人大代表建议,做到有跟踪、有落实、有回复,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率达100%。
(三)以守住辖区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强基层维稳工作。
全面加强辖区综治信访维稳,推进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已形成“中心+网络化”工作模式,对辖区信访隐患、矛盾纠纷、违法犯罪形势分析研判,今年以来接收各类上访3起,办结3起,满意率100%。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我乡坚持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今年以来,全乡组织排查隐患180条,已整改180条,辖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借助“141”工作体系,落实“三级联调”工作机制,以“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以调委会为单位实行“坐班轮值”,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建立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司法所组织实施、各村协作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格局。今年以来,没有因未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等制度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联合调处矛盾纠纷186起,调处成功率达100%。
(四)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组织乡机关干部和各村干部参加专题法治培训2场,参与人数约60人次,党员干部2024年法治考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今年以来,开展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培训会20余次,法治专题讲座2场,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内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按照县普法办安排,我乡一季度一主题开展“反诈”、“长江保护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在集市、道路、村寨等充分利用横幅、法治讲座、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今年共举办各类宣传18次,受教育人数约2000人次,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二是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我乡青少年法治素养。指导楠木乡法制学校建设,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今年我乡联合多部门在楠木乡小学举办了大型普法讲座2次,指导楠木乡小学参与乡司法所、平安办、派出所等部门举办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仍需提升,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等问题。
(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待提高。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还不够完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下一步重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继续加强对我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透明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升争议解决效率。 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提升行政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确保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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