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乡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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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学习计划,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推进法治楠木建设。全年以各类安全工作、禁毒、防邪、防疫等为重点,结合“八五”普法、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安全宣传周、“12.4”宪法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治理念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能补位,敬畏红线,严守底线,始终按原则办事、按规则办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控“三公”消费,改善民生福祉,打通政策实施和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重大资金支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如我乡2022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先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再召开乡党委会讨论决定,杜绝独断专行。2022年以来,我乡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抓好森林防火、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突培训演练,筑牢安全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加强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树立执法权威,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阳光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新建了政务公开栏,定期将政府工作职责、重大决策和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预决算情况、干部选拔任免以及民生工程等经济社会建设内容更新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七)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职能优势,调解好那些复杂、疑难纠纷,降低矛盾激化可能性。持续推进乡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活动,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及时办理信访案件1件,“酉诉即办”平台反映事项4件,反映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期间,整合派出所、平安办、应急办、民兵、村干部队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全乡重点区域进行巡逻,以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全乡没有发生到市、到京集体上访现象,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八)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质询制度。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上,全面报告政府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办理,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全乡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监管,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有效促进相关中心工作的落实。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虽然全乡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干部职工认识不到位,存在重日常业务工作轻法律学习的问题;二是普法执法队伍还待进一步加强,不能只依靠司法所、派出所等专业法律人员,还应该扩充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制度有待完善、工作管理有待加强,对于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一些重点场所尚需进一步规范。对待这些工作中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3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域桃花源 满满幸福感”主题定位,深入挖掘乡域内土家民俗文化,做优生态、乡村、文旅三篇文章,统筹执法、普法与依法行政工作,奋力谱写楠木乡村振兴新示范,以高质量的法治先行,为楠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紧贴民生服务,倡导学法用法。组织乡村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全乡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全乡党员干部法治文化素养,切实增强乡村干部法治工作水平。

(二)把握民生导向,优化服务管理。全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认真贯彻市县相关精神要求,鼓励单位职工在法治建设方面创一流、出实招,着力打造一批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法治服务品牌,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力履行好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法治治理的新时代职责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生命线。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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