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33958566P/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麻旺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麻旺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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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突出乡镇履职重点。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二)单位构成

2023年酉阳县麻旺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人大办公室11个机构事业站所5个,分别是麻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麻旺镇农业服务中心、麻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麻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大队)、麻旺镇文化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8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3.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57.5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57.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62.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8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9.56万元,农林水支出90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57.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7.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3.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52万元,比上年增加329.9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共计增加329.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项目支出7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开展,农林水等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抗旱供水保供等

麻旺镇人民政府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4.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6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辆仅一辆,年限久远、磨损严重,不能满足正常公务运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8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7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8.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颖  联系方式:023-753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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