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罾乡宣传贯彻《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积极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机制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数字赋能。近期,两罾乡宣传贯彻《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
自5月施行以来,我乡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运用《条例》规定指导纠纷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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