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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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龙潭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认真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龙潭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对县级下放的306项事项及关联事项实行动态调整。相关事项划出,由办所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管体系,推动实施有效监管。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工作试点,建立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简化高效、监管有力的审批新模式,为改革趟路子、定标准、作示范。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机构设置,大幅减少行政执法队伍内设综合管理机构,完善镇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无缝衔接监管机制。理顺不同层级之间的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实行“双联系、双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接受指导协调,分工协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法制教育网”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远程培训。对2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45名持证满四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试,有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落实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依法注销不再从事或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2个。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规范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完善并加强政务诚信的规章制度建设。以制度全面约束政务行为,为政务诚信提供完整的制度保障。加大对违反相关政务诚信制度的政务行为的惩处力度,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切实将诚信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纳入政府部门及主要领导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日常化和规范化轨道,通过应用多种媒介,将政务信息从内容到范围到目的进行立体式公开,让政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对政务人员的诚信教育,努力培育诚信意识。对干部职工开展诚信观念教育,使政务人员自觉认识到诚信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在工作生活中带头讲诚信、守诚信,做诚信的表率,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

(四)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年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进学校活动20场次利用赶集日常态化开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宣传40余次。有效提高各项政策知晓度,推进法律服务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镇政府在积极做好应诉工作的同时,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司法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2021年以来,镇政府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全部办理完结。

三是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召开行政调解工作动员会,对该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努力使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镇共设立2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22名,专职调解员4名,实现调解无处不在,把纠纷在第一线有效化解。

(五)大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了全镇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共龙潭镇委员会、龙潭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制度保证、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和奖惩措施。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次,及时解决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健全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2021年分4次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了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办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有些领导干部谈的是法治思维,行的是人治办法,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有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足,习惯于简单命令、会议纪要、行政批复等传统管理方式,导致违法侵权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行政执法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客观存在,既有很多利益的冲突点,也有很多管理的“盲区”,一些执法人员没有把管理、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执法体制权责脱节、选择性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四是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充实。个别单位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有的虽然配备了人员,但兼职情况严重,不能完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的存在,特建议:

(一)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基础。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把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简”的坚决精简,该“管”的真正管好,该“服”的服务到位。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抓好权责清单的动态优化,推动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建立行政执法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工作机制。

(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一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行政执法中建立在交流、互动基础上的指引与参与、合作与共赢的关系,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备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要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

(三)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关键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二是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顾问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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