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60XH/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可大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号:


可大202465

可大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4206号)文件精神,为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经乡政府研究,成立可大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肖付光(党委书记)

陈庆刚(政府乡长)

副组长冉  静(副乡长、武装部长)

成  员冉光和(人大主席)

吴  俊(党委副书记

张鼎承(纪委书记)

李海兵(政法委员)

吴  姣(组织委员)

        李  杨(宣统委员)

        彭秋兰(党政办负责人)

骆春燕(财政所负责人)

罗易红(纪检办负责人)

雷诗锋(农服中心负责人)

鲁俊宏(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小军(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李玉玺(城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由雷诗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由雷诗锋、冉翅飞二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可大乡人民政府

                          20247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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