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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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委主要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乡政府的主要职能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以下10个内设机构构成:人大机关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事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事务办公室,宣传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办公室,社会保障和就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161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3.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61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资金增加141.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1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7.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2.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64万元,住房保障43.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96万元,农林水支出468.08万元,其他支出92.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6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26.6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5.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19万元,比2020年增加 12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24万元,比2020年减少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职工福利调整等,增加金额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9.94万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花田乡人民政府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相比2020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相比2020年无变化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相比2020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林颖      联系方式: 023-756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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