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339625651/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黑水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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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2.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地做好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相关工作。

3.紧密结合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下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6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829.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2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62.3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农林水支出4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829.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76.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7.3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36万元,比2023年减少92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2万元,比2023年减少976.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下属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从本级分离,单独预算填报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5.43万元,比2023年增加47.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包含主体工程资金及装修资金。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主要用于黑水镇宝剑村便民服务中心拓展广场改建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3年减少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导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4.4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11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谢    联系方式: 023-756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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