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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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人民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持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督促镇政府各部门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落实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目、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公开惠农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结果等。按照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全面公开本单位涉及领域政府信息,做好公开目录完整、公开信息及时性。2022年,我镇更新政务公开网站信息16条,其中政策文件 8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1条,社会救助领域2条,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3条,预算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泔溪镇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未收到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泔溪镇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将继续遵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完善规范标准的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文书,不断拓展接收申请渠道,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泔溪镇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发布信息均按照保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而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及数据,确保信息工作有落实、有数据、有时效,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泔溪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一是政务公开的重视度仍需加强,如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对《条例》的学习领会不够;二是公开的质量仍有待提高,特别是部分领域信息全流程公开未完全做到位、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和实效性仍需提升;三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如检索功能的便捷性仍需提升、政民互动方式仍显单一。

针对这些问题,2023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检查督查,推动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重点栏目信息发布报告制度,加大信息全流程公开监管。持续健全公文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发布检查机制,确保公文制发中同步标注公开属性,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无遗漏。

二是多管齐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改版,持续优化栏目设置、政务互动功能,提升平台便民利民度。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强化问题整改,提升整改及时性,确保问题发现在内部、解决在本级;同时,健全检查情况定期通报机制,通过强化过程监管,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聚焦难点症结,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汇编依申请公开案例指导、集中开展专题培训等措施,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指导,灵活多样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全年未发出收费通知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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