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0-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清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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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委工作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单位所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经济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9、扶贫开发办公室,统筹负责扶贫开发、扶贫项目的实施及监管等职责。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1.72万元,上年结转47.5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4.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社区环境卫生、其他扶贫支出增加11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4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传媒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04万元,农林水支出52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6万元,其他支出27.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1.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万元,比2019年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4.22万元,比2019年增加11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安全、其他扶贫支出等项目,其资金主要用于当前公共安全支出、其他社区环境卫生、扶贫等重点工作。

官清乡人民政府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19年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9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9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4.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利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迎春       联系方式: 023-7576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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