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车田乡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执法为抓手,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顺畅,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工作举措,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乡成立由书记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板块,为我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组织全乡干部开展普法理论知识考试,共计35人参与,参考率达100%,平均分数95.1普法考试指标完成情况优秀,营造了人人懂法、人人知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了乡、村两级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自觉性和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了车田全乡人民的法律意识,更促进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
(三)提高信访监督,确保社会稳定。
我乡政府努力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2024年全年处理信访件5件。对于上级转发的信访件高度重视,及时与各个村、各个办所对接摸清该信访件底子,及时回复信访人,及时报告上级信访处理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定期对辖区存在的重点信访人员进行回访,了解思想状况,全年无进京上市的信访人员。
(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我乡应急办在每月开展的路检查中严格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严格执法,执法严明,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积极开展查处行动,一经发现严格依照交通法查处,并对处罚人员开展交通规则普及与劝导。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村社网格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成立了重点人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点人员风险评估方案,全面摸排不稳定因素、风险人员,建立人员台账,动态监测,实现对重点人群的定期走访,引导教育、谈心谈话,帮教转化,落实了帮教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
(六)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综合机制。
乡、村两级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各村、社区形成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研判,调解,并形成报告上报车田乡党委,实现逐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此类问题发生在基层,处置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2024年全年,车田乡共受理矛盾纠纷共404起,已化解404起,调解成功率100%。
(七)普及法律知识。
我乡4个行政村,拥有法律明白人20人,今年对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两次,建立专门的法律明白人微信群,司法所不定期在微信群里推送相关法律知识,利用微信小程序国家法律宣传平台,督促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学习。通过线上和线下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明白人对法律的理解,有利于法律明白人在田间地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更有助于矛盾纠纷的调处与化解。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突破,但与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力量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相对薄弱,基层法治专抓队伍人才短缺、力量不足,推动“枫桥经验”在车田创造性转化的思考和实践还不够。
(二)法治学习氛围不浓。
乡、村之间的法治宣传有差距、群众与党员干部之间法治学习有差距、各村之间推进法治建设有差距,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力量稍显不足。
(三)普法宣传力量不够。
部分干部普法宣传用心用情用力不够,导致普法宣传多数时候是乡职能部门独自为战,普法宣传力量明显不够。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理论学习、会前学法机制。
将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结合“学习强国”、重庆法网平台等线上学习平台,强化条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丰富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持续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考核制度,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走村入户,开展院坝会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于全乡群众,通过面对面集会的方式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送法进校园,对学生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法治副校长进入学校给学生讲课等形式来提升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素养; 在每周的乡政府例会上的固定学习阶段,不定期开展针对全乡干部的普法知识学习。促进干部法治工作的提升;在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中,针对因一方违反法律而产生的矛盾,对双方进行普法教育从而加强矛盾的调处,减少类似矛盾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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