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191P/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车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车田乡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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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车田乡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

(二)单位构成

车田乡人民政府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等综合办事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8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长25.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324.4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369.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8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56.3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54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79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3.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5.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24.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9.8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13万元,比2023年增加4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36万元,比2023年减少324.47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所在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从本级单位预算中独立出去核算,导致本级预算数大幅减少,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567.77万元,比2023年增加369.81万元,主要涉及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农林水项目建设以及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5 万元,比2023年减少2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篮球场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3年减少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不预算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 0.5万元,比2023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坚持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所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3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合理配备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43万元,比上年减少55.59万元,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所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艳       联系方式:023-7535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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