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些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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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酉阳自治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有两户以上业主的下列物业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一)商品房;

(二)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房;

(三)经济适用房;

(四)房改房;

(五)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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