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住建委发〔2026〕30号
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市政府《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渝府发〔2026〕1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渝汛办〔2026〕1号)、《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6年汛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了《酉阳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6年汛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2026年汛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安排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2026〕2号)、《重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2026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工作的通知》(渝防减救灾委〔2025〕7号)、《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渝汛办〔2026〕1号)等文件要求,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树牢底线、极限思维,全力夯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基础,全面做好2026年汛期迎战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锚定住建领域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立足早谋划、早部署,全面检视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围绕建设施工、城乡房屋、城镇排水、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汛前隐患问题攻坚整治,强化汛中风险防范应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汛前安全防范准备到位、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汛期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到位,切实保障2026年全县住建领域平安度汛。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1.开展汛前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按照工程类别,全数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风险台账清单,纳入“工程智管”,确保风险点位全量落图、全量纳管。
(1)市政类工程。加强桥梁工程隐患排查,聚焦“坍塌、倾覆、高坠”风险,加强水中基础及下部结构、支架模板体系、大型起重设备、围堰及临时防护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强化水上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加强“线型”工程隐患排查,以道路、管线等工程线型走向、坡向、汇水、衔接节点为核心,全线控截水、分段防坍塌、节点治渗漏,加强边坡支护、沟槽排水、结构防渗等方面隐患排查。
(2)房屋类工程。聚焦基坑安全、边坡稳定、高空防护、器械安全等方面,加强脚手架、模板支撑、边坡支护、高空围栏等高危部位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深基坑边坡支护及临时排水系统、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基础稳定性、高空防护网规范设置等,重点加强起重吊装、升降机、临时用电等设施设备水淹浸泡、基础沉降、倾覆滑移、锈蚀失效、雷击触电、漏电短路等隐患排查,强化高层建筑冲压钢板网防大风、防变形、防脱落检查和维护。
(3)工地围挡、工棚及办公、生活区临时建筑。聚焦“倾覆、坍塌、地质灾害、次生险情”等风险,检查工地围挡基础、支撑、拼接与加固情况,强化工棚、办公及生活区选址、板房基础与结构、抗风、防雨、排水、用电安全。
2.强化汛前应急处置准备。严督各工程项目编制汛期专项应急预案,加强排水、防护、抢险等类别的应急物资筹备储存。用好数字化手段,组织开展汛前桌面推演、防汛实战演练、综合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入汛前,各工程项目应至少开展一种形式的防汛救灾应急演练。
3.加强汛期日常安全监管。
(1)强化极端天气防范应对。针对汛期“雷电、风雹、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类别,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分段分级分类分层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启动应急响应,实施呼叫应答、力量下沉、一线指导、临突处置、复盘分析,强化“雨前、雨中、雨后”全过程风险管控,重点加强“雨后”隐患排查,确保“雨后”施工安全。
(2)强化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对照风险清单,滚动式开展隐患问题排查,重点对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隐患问题即查即改、动态清零。
(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职责,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危大工程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汛期易发多发事故防范;加强一线工人汛期作业专项安全培训,强化“周末、午休、晚间”等非常规时段作业安全监管;用好“数字工地”管理平台,加强“气象天气、积水风险、地质结构”等汛情智能监测,全面提升监测感知和预警叫应效能。
(二)坚决守牢城乡房屋安全底线
1.实施汛前隐患集中攻坚排查。
城镇房屋方面,针对抗灾能力弱、历史水淹区域房屋,聚焦主体结构安全、外墙砖坠落两类突出隐患,开展汛期集中攻坚排查整治,实现隐患存量清仓见底、增量动态清零。直管公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要同步对照排查重点,加强汛前排查攻坚。
(1)结构安全隐患。聚焦城镇自建房、老旧房屋、存量未整治隐患房屋、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等房屋,重点排查破坏主体结构、违规加层、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影响结构安全行为,以及房屋沉降、开裂、变形、倾斜、周边环境失稳等不安全迹象。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房屋,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依法开展安全鉴定,采取修缮加固、原拆原建、改扩建等方式分类整治,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2)外墙砖坠隐患。巩固前期专项整治成果,聚焦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临街建筑等,重点排查外墙砖开裂、起鼓、脱落等不安全迹象。针对风险房屋立即划定警戒区域、设置防护设施,开展排危整治;对尚未完成整治房屋,严格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农村房屋方面,聚焦切坡建房、选址低洼、河道管理范围等区域农房,全面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及时疏通截水沟、排水沟和清除坡体危岩等,防止汛期地质灾害损坏农房。组织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加快推进既有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整治,分类采取工程措施、简易治理、避险搬迁、常态监测等措施,确保按时完成隐患整治。
2.强化汛期安全巡查及受灾房屋应急处置。
城镇房屋方面,巩固汛前隐患整治成果,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完善房屋安全专项应急方案,细化四级预警响应措施;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按预警等级落实分级处置,做好巡查值守。预警发布后,立即启动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应急巡查和值守,重点排查房屋变形损伤等安全隐患,核查既有隐患发展变化情况;发布橙、红级别预警时,须会同专家开展会商研判,进一步明确危险区域、细化防范措施,防止D级危房人员回流、高坠隐患部位出入口封闭等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灾情发生后,若出现墙体开裂、突发沉降、边坡滑动等险情,即刻组织险情区域人员转移,第一时间管控各类风险点,严防险情蔓延扩大。预警解除后,对水淹等受灾房屋开展安全排查或检测鉴定复核,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人员回迁;对受损房屋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方面,聚焦用作经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等重点农房,强化汛期安全跟踪管理,对发现存在隐患危险的,及时通过封存警戒、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有效管控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落细“选址踏勘、定点放线、基坑基槽验收、分层承重构件完工、竣工验收”等“五到场”和切坡建房边坡治理验收到场要求,保障汛期农房施工安全。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渝悦·农房智管”应用实战实效,发挥农房安全体征模型作用,精准推送巡检任务,健全穿透式预警叫应机制,做好汛期群测群防工作。
(三)全面强化城市排水防涝安全防范
1.全力夯实汛前排水防涝基础。
(1)加强汛前设施清疏检修。全面排查市政排水设施,及时疏通掏挖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收集口、泵站前池,整治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道路边沟、明渠、城市河道,确保排水畅通。补齐修复缺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井盖漂移、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供配电设施、感知设备、拍门等设施检修维护,做好移动泵车、汽柴油发电机、照明设备等各类防汛排涝设备检查保养,确保汛期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推进风险点位整治。紧盯“一点一案一策”工程整治任务,加大周调度、月督办、下沉指导等督导力度,提速剩余工程建设,确保汛前清仓见底、除险清患。
(3)强化应急实战准备。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按照“驻巡结合”模式和“一点一预案”要求,逐点落实道路积水风险点责任人和设施设备,确保快速响应。在入汛前聚焦积水风险点开展“单点演练”,重点检验积水处置、转移避险,提升精准防控能力。
(4)加强重点隐患整治。划定排水设施禁停区。对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督促设施运维单位备足沙袋、挡水板等物资,全面落实防淹、防倒灌措施。
(5)实施风险隐患管控。常态化开展汛期积水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下凹式立交、下穿道、地下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高风险区域,分类分级建立积水风险隐患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一点一预案”管控。
2.全力做好汛期应对处置。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实时掌握雨情、水情、涝情及灾情信息,强化预警响应机制,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口径、时限,确保信息报告准确无误;健全涉涝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与主动回应机制,推动线上线下问题联动处置。
(四)严格物业小区安全防范
1.组织汛前隐患问题全面排查。督促物业企业全面清疏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道等设施,确保排水系统通畅;检查排水天沟、落水管完损状况,配齐沙袋、挡水板、抽水泵等防汛物资并提前测试。加强屋顶、外墙等共有部位日常巡查,及时整治排水疏浚及防水渗漏等问题。
2.强化汛中巡查与风险管控。督促物业企业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及时转发暴雨、内涝等信息,加密地下车库、低洼地带、排水口、边坡等重点部位巡查频次;极端天气下严禁户外作业,提醒业主关闭门窗、车辆转移至安全区域。加强配电室、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盯守,严密监控积水变化。
3.加强应急联动与信息报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叫应机制,明确预警响应、人员疏散、避险撤离等全链条处置措施;加强与社区、消防、应急、供电、供水等部门联动,遇大面积淹水、人员受困、触电、坍塌等重大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并请求救援。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项目汛前集中攻坚排查(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并协同指导承担房屋安全监管职责的乡镇(街道)、村社(简称“基层、企业”)自即日起开展汛前集中攻坚排查,对排查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迅速整改、限期消除,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各基层、企业、项目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首轮排查,并常态化持续开展本单位、本辖区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汛前、汛中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2026年汛期结束)
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本辖区企业、项目全覆盖检查,督促相关企业、项目、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推进;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具体推动,常态化开展督导调研,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责问效。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动真碰硬;对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及时书面移交线索。
(三)应急值守,强化科学应对。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发生紧急情况,要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程序处理,确保科学施救、处置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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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酉阳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6年汛前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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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工作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处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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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
印发酉阳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6年汛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细化分解重点任务,落实具体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打表推进各项工作。 |
2026年3月 |
委安委办 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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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召开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系统部署2026年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点工作。 |
2026年4月前 |
委安委办 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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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汛前、汛期市级督导检查 |
县住房城乡建委质安科、质量站、安管站、村镇科、物管科、管线中心、房管科、执法支队按各自职责组建督导组,下沉一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
2026年4月 至2026年汛期结束 |
质安科、安管站、村镇科、物管科、管线中心、质量站、房管科、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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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控 |
摸清全市存在汛期风险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情况,细化颗粒度,对存在高边坡、深基坑、挖孔桩、脚手架等风险点位项目建立风险清单台账。 |
2026年3月31日前 |
安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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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照房屋市政工程风险台账清单,将风险点位全量落图“工程智管”系统,强化数字化动态监管调度。 |
2025年4月30日前 |
安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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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编制汛期专项应急预案,加强排水、防护、抢险等类别的应急物资筹备储存。 |
2025年4月30日前 |
安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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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控 |
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入汛前,至少开展桌面推演、防汛实战演练、综合应急演练等一种形式的防汛救灾应急演练。 |
2025年4月30日前 |
安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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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2026年3月31日前 |
安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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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2026年4月30日前,对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
2026年4月30日前 |
安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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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进入汛期后,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分段分级分类分层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启动应急响应后,严格组织实施呼叫应答、力量下沉、一线指导、临突处置。 |
2026年5月 至2026年汛期结束 |
安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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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城镇 房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按照《2026年重庆市城镇房屋“安全度汛”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汛前重点区域及重点城镇房屋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
2026年4月10日前 |
质安科、房管科、质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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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逐栋同步开展隐患核实。 |
2026年4月20日前 |
质安科、房管科、质量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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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指导乡镇(街道)全面落实汛期前房屋安全隐患管控措施 |
2026年4月30日前 |
质安科、房管科、质量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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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指导乡镇(街道)在隐患房屋管控到位的基础上,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加快推进实施整治。 |
2026年5月30日前 |
质安科、房管科、质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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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城镇房屋汛期应急响应处置 |
进入汛期后,加强安全巡查,指导乡镇(街道)强化应急演练和“叫应”机制,严格按照预警等级落实分级响应措施。 |
2026年5月至2026年汛期结束 |
质安科、房管科、质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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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强化农房安全管理 |
指导乡镇(街道)对农房开展巡查检查,在2026年4月30日前,做到切坡建房、选址低洼、河道管理范围等区域农房全覆盖检查。 |
2026年4月30日前 |
村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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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
持续推进 |
村镇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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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26年6月底前,完成既有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整治。 |
2026年6月30日前 |
村镇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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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落细“五到场”和切坡建房边坡治理验收到场要求,保障农房使用和建设安全。 |
2026年3月至2026年汛期结束 |
村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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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强化农房安全管理 |
更新“渝悦·农房智管”应用叫应系统人员信息,落实穿透式预警叫应机制,做好汛期群测群防工作。基本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推动“渝悦·农房智管”应用实战实效。 |
2026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
村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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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夯实城市排水防涝基础 |
全面排查市政排水设施,及时疏通掏挖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收集口、泵站前池,整治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道路边沟、明渠、城市河道。补齐修复缺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井盖漂移、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供配电设施、感知设备、拍门等设施检修维护,做好移动泵车、汽柴油发电机、照明设备等各类防汛排涝设备检查保养。 |
2026年3月31日前 |
管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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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实行“一点一预案”闭环管控。 |
2026年3月31日前 |
管线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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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划定排水设施禁停区,督促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场所备足沙袋、挡水板等物资。 |
2026年3月31日前 |
管线中心、物管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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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规范“驻巡结合”队伍,逐点落实责任人与设备,并于入汛前开展单点实战演练,重点检验积水处置与转移避险能力,确保快速响应、精准防控。 |
2026年3月31日前 |
管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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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夯实城市排水防涝基础 |
紧盯“一点一案一策”工程整治任务,加大周调度、月督办、下沉指导等督导力度,提速完成剩余工程建设。 |
2026年4月30日前 |
管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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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进入汛期后,实时掌握雨情、水情、涝情信息,及时启动防御响应与应急处置工作。 |
2026年汛期结束前 |
管线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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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全面排查市政排水设施,及时疏通掏挖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收集口、泵站前池,整治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道路边沟、明渠、城市河道。补齐修复缺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井盖漂移、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供配电设施、感知设备、拍门等设施检修维护,做好移动泵车、汽柴油发电机、照明设备等各类防汛排涝设备检查保养。 |
2026年3月31日前 |
管线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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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严格物业小区安全防范 |
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备汛工作文件,部署行业防汛备汛相关工作。 |
2026年3月31日前 |
物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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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督促物业企业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并做好沙袋等防汛物资储备。 |
2026年4月30日前 |
物业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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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结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及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常态化汛前安全检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
2026年4月30日前 |
物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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