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住建委发〔2024〕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酉阳自治县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酉阳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酉阳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自治县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标准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整体提升,结合《重庆市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使命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加强监测、提升能力、量化指标、细化措施”工作要求,系统化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持续提升智慧排水治理能力,抓纲带目以系统化高标准治水,推动治污能力整体提升,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4至2026年,通过大力实施补短板、提韧性、控源头、增效能、强支撑五大专项行动,构建形成“污水收集更全面,污水处理更高效,源头管控更精细,溢流控制更有力,资源利用更充分,管理体制更科学”的高标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体系,交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年高分答卷。到2026年,我县城市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基本实现全覆盖,存量城市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点位基本整治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3%以上,城市污水厂进水BOD5浓度稳定提升到140mg/L以上,生活污水年溢流量减少5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污水收集补短板专项行动。
1.深化排水管网排查诊断。坚持城市排水管网病害问题标定、排水分区问题初步判定和精准诊断的“两定一诊断”工作路径。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城市排水管网空间、结构、功能“三属性”精细化普查,依托GIS信息平台构建市政排水管网“一张图”和信息数据库,对排水管网断头、雨污错混接、结构功能性缺陷等病害问题进行标定。结合排水管网拓扑关系划分污水排水分区,以水质、水量等监测数据,开展分区问题初步判定。综合管网病害程度等指标,开展分区问题精准诊断,明确严重程度及优先整改等级。高标准编制城市污水管网“挤外水”调研报告,分析评估各分区外水入侵、雨水入流、污水溢流等问题。(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2.加快排水管网问题整改。坚持边排查、边诊断、边入库、边整改,系统化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病害治理。根据排水分区问题整改优先级,结合城市内涝治理、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提升等工作,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原则,建立健全我县市政排水管网问题整改项目库,全面加快市政排水管网问题整改项目前期研究,根据问题轻重缓急,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推动实施。我县优先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和酉阳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逐步实施酉阳县张家坪、白鹿庄、红紫坨、洞底村、熊家湾、杉树湾6个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力争到2026年底,基本消除存量城市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位,存量Ⅲ、Ⅳ级结构性缺陷问题管段占比低于5%,Ⅰ、Ⅱ级结构性缺陷问题管段大幅减少,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年均浓度高于140毫克/升。(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
3.强化城市排水管网项目监管。结合市政道路和污水处理厂同步规划、建设、投运配套市政管网,加快完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管网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严防断头管网。督促管材生产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管材质量管控,依法查处不合格管材产品。监督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大进场管道质量检测力度。全面落实内窥检测制度,建立完善问题“发现-反馈-整改”的闭环管理,对检测发现的Ⅲ、Ⅳ级缺陷立即整改,Ⅰ、Ⅱ级缺陷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强化排水管道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随机开展排水管网项目管道内窥检测抽查,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到2026年,全县建成城市排水管网达180公里以上。(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
4.减少雨季污水溢流污染。深入摸清溢流底数,系统开展污水溢流综合整治。督促指导干管运维单位全面排查污水一级干管及其接入口旱季排污、雨天溢流点位,于2024年4月底之前完成关键点位水量在线监测及监控设备安装;2024年汛期结束后,全面理清一级干管及其接入口溢流时间、溢流频次、溢流水量、溢流水质底数,建立溢流台账并动态管理。科学制定“一点一策”溢流污染控制技术方案,综合实施山水引流、处理设施扩能、污水快速净化、截流限流改造等工程措施;建立健全溢流控制效果评估机制及技术体系,开展溢流控制跟踪问效,增强系统治理成效。到2026年,全县旱季无溢流成效进一步巩固,一级干管及其接入口雨季溢流量大幅减少,生活污水年溢流量减少50%以上。(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
(二)实施污水处理提韧性专项行动。
5.提高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按照“集散结合、提升韧性、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桃花源新城排水专项规划,启动桃花源新城污水厂建设。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厂项目库管理机制,加强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储备,启动老城污水处理厂扩能建设前期研究。人口少、相对分散或近期市政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截污干管和污水处理厂安全韧性。到2026年,启动桃花源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能力1.93万吨/天,老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保持3万吨/天以上。(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
6.提升新建城市污水厂建设水平。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整体工作要求,积极贯彻“城市综合发展、土地集约开发、绿色低碳运行”新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理念,探索研究土地集约型、环境友好型、资源利用型、智慧管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完善新型污水厂技术体系,探索污水源热泵、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光伏发电、尾水发电等资源化利用新方式,实施精确曝气、精准加药等节能降碳措施及鼓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改造,推动污水厂与城市资源化利用及节能降碳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
7.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科学编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避免供水产品重复建设,统筹布局再生水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区域为重点,以市政绿化、道路浇洒、河道生态补水、工业园区生产生活及施工、洗车、降尘等为主要途径,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完善特定用水户自来水、河道源水禁用规定,鼓励再生水“高水低用”及跨区域调配,利用地势高差节省再生水利用成本。到2026年,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能力达到0.5万吨/日,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或年增长率不低于5%,再生水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8.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按照污泥处置“专业为主、协同为辅”的原则,科学规划污泥处置设施规模,优先采用干化焚烧等专业方式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支持污水厂就近配套建设专业化污泥处置设施,加大城市生活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在确保专业处置设施规模韧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市场化机制,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矿山修复、绿色建材等领域大力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到2026年,我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达30吨/日以上,处置能力富余量达到20%以上。(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委)
(三)实施源头污水零直排专项行动。
9.积极建设“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系统摸排生活阳台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生活小区室外排水管网混错接、重大病害等问题,有序开展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10.深化排水户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业、建筑、餐饮、医疗、施工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排水户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增排水户排水许可应办尽办、存量排水户排水许可有序补齐;进一步强化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园区、企业排水的排查、评估以及污水处理费的征缴清查,确保问题整改达标后接入城市市政排水管网。严格落实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制度,加强排水设施管理,进一步理顺截污干管接入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监管。(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四)实施系统运行增效能专项行动。
11.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强化排水管网日常运维,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督促运维单位制定实施排水管网巡查、养护、维修方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降低污水厂能耗、药耗。严格执行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构建运行维护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运行维护评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培育运维企业自有专业化养护队伍,加大一体化排涝车、联合疏通车等专业设备配备。到2026年,排水管网巡查养护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污水厂能耗(处理单位污水耗电量)逐步降低,基本实现运维机械化、常态化、专业化。(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12.优化设施运维机制。研究制定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强化特许经营权管理及绩效考核。进一步争取市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预算与设施运行维护需求相匹配。探索建立污水处理购买服务“按效付费”机制,大力推进“厂网一体”、“泥水一体”等建设运行模式,促进污水处理企业降本增效。严格执行企业自查、县级部门随机抽查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肃查处排水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及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
13.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22〕29号),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监督检查,深入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构建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压实各部门责任,将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纳入“问题清单”、推长办、河长制等工作内容;通过现场巡查、水质监测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水体返黑返臭,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
(五)实施行业政策强支撑专项行动。
14.坚持规划先行。结合《酉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划分水功能区,结合城市功能、产业布局及水体现状,合理确定城市水体水环境质量目标,研究建立水利、城乡建设等涉水部门参与城市水功能区划的协同机制。系统编制我县排水(雨水、污水)专项规划,合理划定合流制区域范围、排水设施规模及入河排口位置。强化规划执行刚性,切实加强排水设施用地保障。结合专项规划与城市发展实际,加快编制我县“十五五”城镇排水设施与管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确保项目落地落实。(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15.完善政策体系。结合《重庆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修订)等法规规章、《重庆市城市污水主干管运维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我县的排水管理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基本程序,对专项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改扩建工程,研究在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等环节强化排水要件相关协同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6.强化数字赋能。在市级“内涝治理一件事”重点应用、“智慧排水”应用基础上,开展我县智慧排水应用创新,实施智慧排水系统感知层、基础层、平台层、应用层建设,针对关键节点开展水位、水质、水量等监测,逐步构建“智能感知、广泛互联、业务协同、决策科学、服务主动”的“厂网一体”全流程智慧排水管理平台,实现排水信息数字化。推动“厂网河岸”等涉水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及时发现管控盲点,动态预警风险,实现信息资源化利用。融合排水防涝、防汛抗旱信息资源,建立应急抢险指挥系统,迅速处置各类突发排水事件,实现综合实时调度。(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应急局)
四、组织保障
(六)加强组织领导。县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同做好本方案的总体推进,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七)细化量化指标。充分发挥“赛马比拼”机制激励作用,将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各项指标细化量化,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纳入“生态报表”进行晾晒。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调度和动态优化调整,及时迭代升级、健全完善评价体系,助力补齐设施短板、加强运维管理、巩固治理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水平,引导行业以实战实效实绩交出“高分答卷”。
(八)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属地负责、企业主体”的城市污水治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分级、分类调度工作机制。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横向协同、纵向指导,积极配合完成既定任务。建设运维企业要切实履行好设施建设运维主体责任,做好污水(含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运维工作。
(九)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网站、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实施成效。积极参与排水行业生活污水治理线上培训,定期提供免费网络培训服务,促进行业从业人员技术能力不断提高。充分利用“酉诉即办”平台和“互联网+督查”等网络问政平台,鼓励群众对私搭乱接、违法排污行为等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酉阳县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项目实施清单(2024—2026年)
附表
酉阳县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项目实施清单(2024—2026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阶段 |
建设年限 |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
预估投资 (万元) |
牵头单位 |
1 |
酉阳县城市市政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及出具分析报告 |
拟开展 |
2024-2025 |
完成酉阳县城市市政排水管网空间、结构、功能“三属性”精细化排查 |
20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2 |
酉阳县城区污水厂挤外水调研 |
拟开展 |
2024 |
对排水系统急需开展截污干管上二级接入口处外水调研工作,指导下一步排水管网改造建设的方向,提升在重庆市污水收集率的赛马排名中的名次 |
8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3 |
酉阳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在建 |
2024-2026 |
拟对酉阳县10个区域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其中雨水管道疏通、修复3615m,新建雨水管道5966m,新建污水管道7292m。 |
451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4 |
酉阳县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在建 |
2024-2026 |
本项目拟对酉阳县熊家湾及洞底村片区排水管网进行修复改造,改造修复排水管道全长约21940m。 |
5812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5 |
酉阳县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张家坪片区 |
拟建 |
2024-2026 |
拟新建张家坪片区污水管网10.475公里,新建检查井69座,消能井24座,压力井100座。 |
1834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6 |
酉阳县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白鹿庄片区 |
拟建 |
2024-2026 |
拟新建白鹿庄片区污水管网9.13公里,新建检查井112座,消能井9座,压力井58座。 |
2036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7 |
酉阳县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红紫坨片区 |
拟建 |
2024-2025 |
拟新建红紫坨片区污水管网7.91公里,新建检查井162座,消能井10座,跌水井4座。 |
1002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8 |
酉阳县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杉树湾片区 |
拟建 |
2025-2026 |
本项目拟新建杉树湾片区污水管网3.115公里,新建检查井66座,跌水井1座,消能井40座。 |
51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9 |
酉阳县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洞底村片区 |
拟建 |
2025-2026 |
拟新建洞底村片区污水管网19.184公里,新建检查井389座,跌水井40座,提升泵站1座。 |
2554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10 |
酉阳县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熊家湾片区 |
拟建 |
2024-2026 |
拟新建熊家湾片区污水管网11.9公里,建设提升泵站1座。 |
2233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 |
桃花源新城污水处理厂 |
拟建 |
2025-2027 |
新建处理能力1.93万吨/天污水处理厂。 |
1240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12 |
酉阳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建设项目 |
拟开展 |
2025-2027 |
结合桃花源新城污水处理厂同步实施再生利用系统建设,建设桃花源新城河道补水项目,确保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 |
240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 |
“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建设工程 |
拟开展 |
2025-2026 |
全面开展城市小区污水溯源整治,建设“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 |
200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14 |
酉阳县“十五五”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规划和酉阳县排水专项规划 |
拟建 |
2024-2025 |
编制酉阳县“十五五”城镇排水设施与管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确保项目落地落实。 |
6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15 |
“互联网+智慧排水”系统建设工程 |
拟建 |
2024-2026 |
感知层设施建设(排水厂网感知层建设、城市河道感知层建设);应用层建设(大数据中心、基础软硬件平台、应用系统开发) |
1200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