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3-00095
[ 发文字号 ] 酉阳住建委发〔2023〕7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加强汛期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

字号:

酉阳住建委〔2023〕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我县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偏多,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加强我县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房屋使用安全涉及公共安全,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正确使用房屋和维护房屋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减少影响和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二、突出防范重点及时排查整治

进一步抓好既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正在开展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抓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危房危险等级、位置、住户的情况,各乡镇(街道)要逐一建立台账。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治,全面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工作措施,加快整治工作进度,严防衍生为重大险情;对低收入群众因灾新增危房,要及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列入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暂时难以消除隐患的,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委会加强巡查防守、张贴警示牌、设置警戒线、提前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及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长期闲置、无人认领的老旧房屋和采取警示牌、警戒线等管理措施整治的危房,要加强现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公共安全。

三、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小区汛期检查

要重点盯防老旧小区、三无小区、自建房、棚户区等防汛、防涝薄弱地区,采取“行政力量+专业技术力量”方式,落实汛期安全常态化管理,指导村(社)委会对辖区老旧小区、三无小区、自建房、棚户区等及时开展防汛排查,重点排查:1、小区内路灯、喷水池、广告灯箱等涉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涉水触电事件发生;2、检查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包括空调外支架、广告牌等)等隐患点,防范危房倒塌、外墙剥落、高空坠物等事件发生;3、加强绿化检查,对抗风能力较差或新近种植的树木,要及时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冠幅较大的乔木进行适当修剪、疏枝,防止暴雨台风期间树木倒伏断枝,导致伤人伤物伤车;4、对地下车库及其他易受水浸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备好沙包、水泵、挡水板等防汛物资,及时清理疏通排水管道,维修保养排水设施。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

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重点做好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设施安装使用、排水设施应急启用、车辆应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明确人员分工、器材定位,熟悉处置方法和程序,提升整体应急抢险能力。

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村(社)委会、物业等发送防汛信息,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预告应急防范措施。

五、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开展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的房屋安全事故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建立健全汛期既有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巡查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房屋倒塌引起的群伤事件。指导村(社)委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保证信息畅通。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短信、宣传图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房屋防汛、防涝等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3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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