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住建委发〔2024〕153号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4〕58号)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提前下达我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本次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共80户(其中C级危房改造21户,D级危房改造41户,无房户18户)。2025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改造时限
相关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从计划下达之日起至 2025年3月31日前全部开工,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验收入住。
三、补助标准
C级危房改造补助7500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21000元 /户,无房户参照D级危房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过程管理。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采取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过渡性保障措施,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落实好过渡保障措施;要严格执行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备案制度,强化村镇建设工程各环节的审核,落实专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质量和安全;要强化竣工验收,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在乡镇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及时申报开展县级验收。对房屋总建筑面积超标、过度豪华装饰装修等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不予兑付补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控。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要严格补助资金管理,严禁资金截留挪用,严禁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资金拨付必须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足额支付的日期不得晚于县级验收后30日。
(三)突出关键环节。要扎实做好“建新拆旧”工作,D级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原则上拆除重建,采取异地新建的方式必须建新拆旧。因连体房、矛盾纠纷等特殊原因不能拆除,需对危房采取加封上锁、断水断电等措施,防止出现两栖居住;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确保所有危改户知晓政策。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在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注重信息填报。要坚持实行改造进度“月报”制度,常态化运行“一表通”应用组件,每月25号前据实在“一表通”应用组件中更新改造进度,同步将改造进度花名册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要切实做好改造信息同步录入,根据危房改造进度,及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实际进度与系统一致。每年至少对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一次,并及时将监测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附件:1.2025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危房改造计划表
2.2025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危房改造花名册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