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酉阳住建委发〔2023〕14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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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住建委发〔2023〕144号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情况,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共31户(其中C级危房改造8户,D级危房改造16户,无房户危房改造7户)。相关乡镇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改造时限

相关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从计划下达之日起至2024131日前全部开工,2024531日前完成乡镇自验并申请县级验收,2024625日前接受县级验收,合格后全部入住。

三、补助标准

C级危房改造补助7500/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21000/户,无房户参照D级危房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酉阳住建委发〔202187号)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专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质量和安全。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解决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保障和安全问题;二是扎实做好“建新拆旧”工作,D级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原则上选择拆除重建,采取异地新建的方式必须建新拆旧。因连体房、矛盾纠纷等特殊原因不能拆除,需对危房采取加封上锁、断水断电等措施,防止危房出现居住痕迹;三是加强改造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要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确保所有危改户都知晓政策;五是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对房屋总建筑面积超标、过度豪华装饰装修的农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予兑付补助资金;六是严格补助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截留挪用,严禁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资金拨付兑现严格实行“一卡通”,县级验收合格后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二)强化信息报送及数据录入。一是坚持实行改造进度“周报”制度,每周四据实报送改造进度,每月最后一周四改造进度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确保信息报送严肃性;二是切实做好改造信息同步录入,根据危房改造进度,及时在《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实际进度与平台一致。每年至少对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一次,并及时将监测信息录入《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附件:1.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危房改造计划表

  2.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危房改造花名册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312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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