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3-00062
[ 发文字号 ] 酉阳住建委发〔2023〕3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计划、发展目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资金保障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字号:

酉阳住建委发〔2023〕32号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11号),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现将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中央资金保障部分)下达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危房改造时间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纳入第一批计划的改造户(详见附件)202212月底前全部开工、20236月底前全部竣工,纳入第二批计划的改造户(详见附件)20235月底前全部开工、202312月底全部竣工。

二、临时住房保障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D级危房改造必须采取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三、档案资料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酉阳住建委发〔202187号)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工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明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切实做好竣工验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

四、资金支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得晚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

2023年中央资金保障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以此件为准,《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酉阳住建委发〔2022147号)作废。


附件:1.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2.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花名册

3.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4.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花名册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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