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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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琴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旧城改造综合治理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城市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针对旧城治理权责分散、协同不足的问题,我县依托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住建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住建部门统筹旧城改造管线整体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市容管线乱象巡查执法,经信部门规范通信管线建设标准,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整改和管护主体责任,属地街道负责摸排排查、群众协调工作。通过定期会商、齐抓共管、联合处置的工作模式,彻底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治理合力。

二是开展飞线乱象专项整治。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聚焦城区临街路段、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线路缠绕、低空垂落、废弃残留、私拉乱接等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按照“应入尽入、能整尽整”原则,具备条件的管线统一实施下地改造,纳入市政管网统筹建设;暂不具备入地条件的,统一规整捆扎、规范架设,全面清理空中“蛛网”,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颜值。

三是建立常态化长效管控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将管线规划建设全面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方案,严格管线架设审批流程,从源头杜绝新增乱象。压实各管线单位日常运维责任,落实常态化巡查检修制度,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杜绝整治反弹。

四是严格落实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所有整治点位开展常态化复核督查,重点核查整改漏项、问题反弹、管护缺位等情况,对履职不力、整改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督办。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持续优化治理举措,稳步提升旧城精细化治理水平。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治理成效,扎实推进旧城提质改造,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城市治理难题。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宝贵支持!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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