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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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函


彭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物业费按公摊面积收取、取消套内不合理收费改革的建议的提案》(第20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收费。一是物业收费依据。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停车场物业服务费以车位个数为计价单位,其他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目前,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二是推动质价相符。一方面,从源头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推动武陵人家、桃源丽锦、民贸魅力云上、华茂鲤苑等新楼盘规范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完成备案;推动龙泉府邸、状元楼等老小区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重新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让业主共同参与、明白消费。另一方面,强化物业过程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依托“三亮三即时”及市级智慧物业系统进行线上线下信息公示,推动检查发现的125个质价不符问题完成整改,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明显。

二、关于公摊面积计算。经对接规资部门,酉阳县房屋面积测算工作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渝规资规范〔2019〕15号)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公摊面积计算具有统一的政策依据和技术规则,并非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测绘机构自行确定。房屋面积测算成果按照规定形成完整资料,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测量和计算说明、共有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等。其中,分户汇总表明确列示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分摊面积和建筑面积,能够反映房屋面积构成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情况。相关成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审核和管理,预测绘成果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相关管理,实测绘成果作为产权登记等工作的依据之一。特别是针对部分群众反映“不清楚哪些属于共有面积、不清楚计算方式和文件依据”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房屋面积测算涉及建筑设计、产权界定、测绘计算等专业内容,相关规则专业性较强。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规资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屋面积测算政策宣传和成果解释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房屋面积测算成果展示和说明,主动向购房群众解释房屋面积构成、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及测算依据,提高群众对房屋面积测算规则和成果内容的了解程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县住房城乡建委将继续聚焦小区物业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保障群众安居权益,全面提升全县物业服务治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白丛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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