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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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罗成友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电梯安装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老旧小区电梯安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梯运行管理部门加大宣传、检查力度”方面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装前的施工告知、安装后的监督检验、使用登记、人员持证等安全监察工作。一是加强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后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是否签订有效的维保合同,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急救援报警装置是否畅通,督促使用单位及时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检测,在电梯轿厢内设置公示栏,公示栏的内容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全市96333应急救援电话,电梯乘坐须知,电梯维护保养信息。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 “特种设备安全日等宣传活动普及电梯安全知识。

二、关于“由安装电梯的居民筹集资金,定期维护电梯,加强安全保障”方面

对于居民自筹资金安装的电梯,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保障其安全。一是由居民按楼栋成立电梯管理小组,制定电梯维保维修及筹资等方案,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管理,有关情况定期公示,接受小区居民监督。二是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将电梯维修维保等纳入物业统一管理,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张齐东;电话:023-75552176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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