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44号提案的答复函
冉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小区私搭乱建的提议》(第4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违法建筑查处实行的体制机制
2023年3月,为坚决遏制我县违法建设蔓延势头,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依法查处一批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行为。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市规划区及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开展“两违”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了《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市规划区及重点乡镇重点区域“两违”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酉阳委办发〔2023〕29号)。
二、我委违法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市规划区及重点乡镇重点区域“两违”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委迅速贯彻抓落实。特别是针对县城小区制定了《酉阳自治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城小区违法建筑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策制定阶段。按照“先整治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行为,后整治一般群众的违法建设行为;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行为,后全面推开;先整治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后整治处理一般的违法建筑”的原则。根据2023年4月21日杨通胜县长现场督导县城“两违”管控工作的指示精神,针对县城小区的违法建筑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了《关于伴山华府小区违法建筑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调查摸底阶段。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资局、钟多街道、各物管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组织工作组对县城所有小区内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编号,做好违法建筑的认定。并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做到一宅一图、一户一表,表图相符、房主相符。
(三)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设立违法建设曝光平台,定期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营造合力治违的社会氛围。
(四)综合处理阶段。首先自行拆除。对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督促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其次协助拆除。对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拆除决定,但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各片区责任单位牵头,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力量协助拆除。最后强制拆除。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逾期未拆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人民政府作出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决定,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强制拆除七日前发布公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两违”的危害性和遏制“两违”势头的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两违”整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维护规划权威性,体现公平性,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务求必胜的信心,直面问题、直面现实,用“亮剑”的精神确保“两违”管控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细化县城小区违法建筑整治方案,分年度、分片区逐步消除小区违法建筑,做到干净彻底,体现公平公正。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明确专抓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铁腕整治拆除新增“两违”,继续保持新增“零目标”。
(三)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坚决做到:出重拳,下狠手,对“两违”苗头,露头就打;对“两违”建设,发现就拆。不管涉及到任何人、任何事,都严格依法办理,坚决杜绝执法推进不平衡、拆除不彻底、执人情法等现象,坚决查处执法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两违”整治处置公平、公正、公开。
此答复函已经杜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庞为 联系电话:023-75550705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4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