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42号提案的答复函
冉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违规建(构)筑物执法力度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法律法规关于开展违法建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查处违法建设筑作出了明确规定。《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对查处违法建设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在第七十四条规定“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违法建设,形成的违法建筑按照下列规定组织查处:(一)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绿地、公路、河道和水工程管理范围等专门管理区域内修建的,由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该区域的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二)不在本条第一项所列范围修建的,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查处;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由土地主管部门组织查处。设立了综合执法机构的,可以由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查处 ”。《重庆市查处违建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对违法建筑查处部门职责及方式均进行了细化。
二、我县违法建设管控责任区域划分
2024年3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项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制定了《酉阳自治县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酉违建治理办发〔2024〕1号),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通知》及《关于严肃查处违法建筑的通告》,继续执行《关于重新明确违法建设管控责任区域的通知》(酉违清理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巡查管控区域和专属管理区域职责,并实行巡查管控责任和拆除违法建设建筑操作主体一体化运行。
县住房城乡建委管控区域:负责钟多组团建城区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和拆除工作。具体界线为:城北张家坪至桃花源小学至城南岩板滩(酉城河以西);红光巷路直对酉城河(酉城河以东)延伸至城南岩板滩;城南川箐子以东(以渝湘高速路高架桥为界);顺风宾馆到石柱溪至果园(凤凰山公墓公路以下区域)。
桃花源街道管控区域:负责酉城河以东城中城北东风坝片区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处置工作。具体界线为:红光巷至东风坝至实验中学以外本辖区范围内;红光巷至 桃花源小学至斑竹园以外本辖区范围内(酉城河以东)。负责小坝组团(龙池至东流口),二酉山片区。
钟多街道管控区域:负责岩板滩以南本辖区,川箐子(渝湘高速高架桥以外本辖区范围),果园至艾坝(凤凰山公墓公路以上本辖区范围)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和拆除工作。
各乡镇管控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和拆除工作。龙潭镇人民政府管控区域包括渤海组团;板溪镇人民政府管控区域包括板溪组团。
县交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规资局、公安消防、民防、景区管委会等专门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该主管部门区域范围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和拆除工作。
三、我委违法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把违法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具体行动,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凡局党组会、班子会都要研究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凡职工大会都要安排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凡较大体量违法建筑拆除都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
(二)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强化网格化管控责任,全体执法人员坚持“五加二、白加黑”和“三化”巡查工作机制。即:全体执法队员严格做到周末、节假日不休息,轮流值守;个人白天网格化巡查、小组夜间集中化巡查、机动组随机化抽查的“三化”巡查,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管控到位,做到巡查管控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无死角、全覆盖。确保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拆除。
(三)重拳出击,铁腕整治。“零容忍”控制新增违法建筑是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的基本要求。2023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477户,拆除面积约4.5万平方米(含配合拆除的其他区域)。在管控好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同时,协助小坝新城区建设拆迁、城南至板溪道路扩宽拆迁、西山沟至观音阁道路拆迁等工作,配合指导两个街道、龚滩、铜鼓、板溪、龙潭等多个乡镇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工作,有效控制了违法建设恶性循环的不良势头。
(四)创新方式,源头治理。由原县城管局牵头,公安、城管、交通、街道等单位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违建材料控制组,对县城周边的采石场、砖厂进行逐户登记提醒,禁止向违建户提供建筑材料;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城管、规资部门各派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水泥、钢筋、砂石、彩钢棚(瓦)销售门店进行提醒,禁止向违建户提供材料和施工;由交巡警大队牵头,运管、路政、农机、规划、街道等单位部门各派员组成流动检查组,对进城运输砂石、钢筋、彩钢棚(瓦)等建筑材料的车辆进行检查,对为违建户提供运输的车辆按规定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违法建设。
(五)时刻警醒,廉洁自律。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高风险工作,结合党纪主题教育、“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等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从严要求干部职工自身坚决不参与违法建设行为;禁止为违法建设说人情、打招呼、送情报、递信息;坚决不接受违法建设对象户的任何吃请;坚决不接受违法建设对象户的礼金、礼品、购物卡等钱财物。经常性开展教育、提醒,引导执法队员努力干事、忠诚干事、廉洁干事。
此答复函已经杜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庞为 联系电话:023-75550705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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