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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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


冉隆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酉水河流域电站库区清漂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酉酬电站库区、秀山石堤电站酉阳库区的清漂船目前确因设备故障已停用2艘(酉水河镇1艘、酉酬镇1艘,为2015年配置),现在运行的清漂船4艘(其中酉水河镇1艘、酉酬镇1艘、大溪镇1艘、五福镇1艘)均为2019年和2020年配置,在设备未得到更新前已督促乡镇加强清漂船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保障库区水域清漂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协调追加库区清漂经费。县水利局已协助库区乡镇及相关部门督促乌电集团、酉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每年及时足额划拨清漂费用。

三、县住建委(原酉阳县城市管理局)从2024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中划拨12万元到酉酬电站库区、秀山石堤电站酉阳库区(大溪镇4万元、酉酬镇4万元、酉水河镇4万元),以缓解设备维护和人员增补的压力。

四、加强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管。督促酉酬电站库区、秀山石堤电站酉阳库区的乡镇在水利公益性岗位(水利局开发)、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住建委开发)加强督导,协调这一块力量向库区周边倾斜,及时完成水域垃圾的清运处理,以保证库区水域河清岸洁。

此答复函已经杜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23-75700118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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