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4-09-12       
字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函


鞠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占道经营整治的建议》(第6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安排调度执法力量,对建成区内的市政道路和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推进执法改革,深化为民执法理念,改变执法方式,积极践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的手段解决,把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严格执法贯穿工作始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让城市管理与力度与温度并行。

二、主动作为,增摊设点不当“甩手掌柜”。针对城北农贸市场、汇升小区、碧津广场、华章小区、城南农贸市场流动摊贩将蔬菜瓜果摊摆到桥上主干道上,影响市民出行,堵塞交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问题。为切实解决占道摆摊、“马路市场”的问题,按照不影响市容市貌,又能方便群众出行的原则。县城管执法支队采取以疏导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城北农贸市场外河提规范临时自产自销销售点,引导流动摊贩退出主次干道,进入临时销售点,解决了部分游摊小贩乱摆乱放的问题。

三、为民纾困,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精密部署在管理上下功夫。县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定时、定段”方案,着力对“八小时外”的市容市貌问题开展整治。

四、严格执法,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会同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同时呼吁委员们建议加大县城农贸市场新建扩建,充实城管执法人员。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刘海军   联系电话:023-75550705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48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