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2-00278
[ 发文字号 ] 酉阳住建委函〔2022〕11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23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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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倪兵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桃花源小学附近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既是对城市功能完善的好建议,更体现浓浓的为民情怀。感谢您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前期,县级相关单位和专家专题调研,初步认为在桃花源小学路上增加警示标志、斑马线和人行护栏等设施,在上学、放学、上下班高峰时段增加警力进行疏导,能暂时确保畅通和安全。

7月22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王技商请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桃花源街道办等有关同志及部分市民代表再次会商,经过反复讨论,计划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将桃花源小学操场及综合楼前广场整体下挖建设地下停车场,同步增设下穿通道,既解决过街干部群众和学生通行安全问题,又不影响城市景观,同时减少投资额度。

下一步,县政府将召集发改、财政、规资、住建、城管、教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相关国有公司讨论,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您报告。

此函已经张伟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白兆武   电话:75556941


酉阳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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