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2-00252
[ 发文字号 ] 酉阳住建委函〔2022〕11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发布日期 ] 2022-06-2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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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黄勇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消防法》,结合我县机构改革职能划分,我委承接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职能。承接此项职能后,我委按照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消防设计审查处、消防验收处等处室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并及时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享项目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确保项目消防安全。

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高层建筑无水、个别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部分高层建筑存在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等安全隐患。为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我县印发了《酉阳自治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2021年,我委牵头完成了我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启用大修基金完成了高层建筑无水整治;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通道整治相关工作。

三、关于您引入消防救援无人机的建议。我委已商请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办理,但受我县财力影响,该事项暂未纳入《酉阳自治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争取将其纳入我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此函已经张伟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张天觉     电话:75692331


酉阳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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