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2-001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建征收评(2022)002号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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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住建征收评(2022002号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信息公示

单位(盖章):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编号:酉阳自治县住建征收评(2022002号(2022919日)

项目名称


东风坝油脂化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征收部门

酉阳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征收实施单位

酉阳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拟征收范围

由县征收部门按规定程序公布或告知。

拟征收建筑面积(㎡)

住宅

非住宅

合计

4630.93

19137.56

23768.49

受理单位

酉阳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单位地址

酉阳自治县城南新闻中心6楼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科

受理单位联系人

石小东

联系电话

13594937910

公示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

书面报名

报名条件

在2020年公吿的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服务机构名单之列,近三年内未出现评估重大差错和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不良记录。

报名资料

1.《酉阳自治县国有土地上XXX房屋征收项目报名申请表》(附件1);

2.公司营业执照;

3.近三年开展评估业务的业绩证明;

4.500户以下的住宅征收项目,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具有5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每次报名须提交5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名单,且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及身份信息证明材料。500户以上的住宅征收项目,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具备行业二级以上资质,且须具有8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每次报名须提交8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名单,且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及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评估费用

住宅的评估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2.5‰计算,非住宅的评估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2‰计算。


酉阳自治县东风坝油脂化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评估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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