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及相关培训工作。
2、受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负责县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人防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质量管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受理和处理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质量投诉,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违规违法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4、为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和验收备案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5、承担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等工作。
6、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县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我单位核定编制10人,实有人数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9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9.6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93.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0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9.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9.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5万元,比2023年减少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5万元,比2023年减少19.66万元,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梅 联系方式:023-7553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