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城市园林绿化项目预算。
3.指导城市园林苗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的园林绿化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绿地系统规划。
5.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规划区内城市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绿化定额管理等工作。
6.负责古树名木管理及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
7.参与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参与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9.参与组织实施园林相关创建工作。
10.参与城市公园分级分类和评定登记有关事务性工作。
11.完成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内设综合办、园林绿化养护办、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规安监办4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3.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8.3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90万元,农林水支出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3.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8.30万元,比2023年减少1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16万元,比2023年减少5.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14万元,比2023年减少8.2万元,主要原因是绿地管护劳务费用减少及乡村振兴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城市绿地管护、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尚坤 联系方式:023-7555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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