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00169690/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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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彻和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受县城管局委托,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公用设施、城市供节水、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照明灯饰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设施运行保障科、供水节水科、户外广告科、照明灯饰科5个职能科室,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5.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8.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18.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5.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5.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96万元,比2023年增加6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6万元,比2023年增加65.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代小容联系方式:023-7555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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