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3-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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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委机关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住建委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提升统筹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94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4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300.3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17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87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949.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28.43万元,农林水支出2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1.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00.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02.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9.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9.46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33万元,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28.12万元,比上年增加30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专款增加,主要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运维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等。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87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未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房产交易中心车辆划转到我委、因公务实际增加公务车运维费。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2.81万元,比上年减少18.93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1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28.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王梅     联系方式:023-755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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