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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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住建委机关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城乡建设档案馆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城建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城建档案的管理;接收和保管全县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和部分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城建资料;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对城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参加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专项验收;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和各种编研工作,为城市各项工作服务;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城建档案理论与发展的研究工作。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报建(发包方式核准)及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及过程的监管,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3.负责备案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以及备案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的调解。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工程造价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工作。6.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受理和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工程造价活动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协调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造价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7.负责采集、发布本县建设工程生产要素价格、指标、指数;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定额、消耗量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等。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9.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推动工程造价的科学化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建设工程质量站主要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及相关培训工作。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本县城镇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人防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安全管理。参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和处理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投诉,以及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违规违法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负责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验收和验收备案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城镇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颁发的有关管线和排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县城规划区内管线、排水和海绵城市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线、排水和海绵城市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县城规划区内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管线工程建设时序。拟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承担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城镇排水监测。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主要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及相关培训工作。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本县城镇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人防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安全管理。参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和处理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投诉,以及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违规违法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负责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验收和验收备案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住房城乡建委的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屋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管线、城镇排水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设管理人员的执法业务指导和执法管理、统计上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承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8)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为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交易监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承担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统计分析,参与房地产有关政策研究。承担全县商品房交易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及与房地产登记工作的衔接。为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房屋面积管理等提供服务。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9)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县民防指挥信息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机动指挥车和指挥系统安全可靠;承担平时战备演练及战备值班任务;平时为防灾救灾、应急处置的决策提供服务,战时为人民防空的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10)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和物业管理体系。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重大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新城区管委会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一城四组团”新城区开发建设的总体部署、发展战略及重大工作决策,拟定新城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参与编制新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编制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并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3.负责新城土地价款、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资金的组织调度、结算工作。4.协助、配合新城建设开发融资相关工作。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统一管理和考核新城区内开发建设项目。6.统筹协调新城规划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产业功能培育和社会投资项目协调服务工作。7.配合支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新城区行使管理、监督职能,并积极参与做好相关服务、协调工作。8.统筹、协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新城区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开发及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征收中心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起草地方相关配套政策。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和配套政策,依法实施推动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和征收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城市房屋征收办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城市房屋征收安置的矛盾纠纷,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支付,同时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城乡建设档案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站、县城镇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县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县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新城区管委会、征收中心12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53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13.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7.6万元,预算较上年增加7713.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73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4917.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942.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531.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97.75万元,农林水支出3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1.36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713.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25.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939.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3.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3.92万元,比上年增加373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55万元,比上年减少225.04万元,主要原因是酉阳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新城区管委会有9名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800.37万元,比上年增加3963.6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34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23.44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1.84万元,住房保障项目增加122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73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支出7317.6万元,比上年增加4917.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及征地和拆迁支出。主要用于棚户区项目及城南公交站、老交通局片区、西山沟粮库片区等项目的改建及拆迁过渡安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最新预算口径下属事业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1.18万元,比上年减少170.10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调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00.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31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王梅 联系方式:  (王梅,电话:023-755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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