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重点建设办公室、民防科6个职能科室,下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城乡建设档案馆、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代管新城区管委会(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招商发展局、建设管理局、征地拆迁办公室、规划分局。代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下设局(室)规格均为副科级。
(二) 部门(单位)职能。
1、城乡建委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小城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等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建设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 房地产开发从业资质管理,审批开发项目转让、康居工程项目;负责行业管理,编制城镇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商品房预售、核价和物业管理。
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编制村镇建设标准;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负责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拟订重点工程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县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重点工程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审查;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等的推广、应用;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负责制定建设系统教育规划、人才规划,指导、管理建设人才培训及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城乡建设系统的审计、人事、劳资、社保及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2、新城区管委会职能职责
具体承担县城新城区和龙潭、麻旺片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强规划控建,适时开展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等工作。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能职责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
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抽查、抽测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2544.11万元,其中:2016年结转6444.5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9.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9.55万元,比2016年减少333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91万元,比2016年增加9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增及退休职工退休费调增,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58.64万元,比2016年减少3424.89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建设项目资金调减、项目实施完成后相关资金已拨付完成,主要用于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城镇建设项目包装策划、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城镇建设指挥部、“两违”工作经费及新城区规划执法工作经费、新城区项目包装策划经费、新城区项目推介工作、工程建设管理等项目支出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城乡建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6.2万元,与2016年预算经费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6年减少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16年预算经费持平;2017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减少0.8万元。
新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6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比2016年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相关工作增加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4.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办公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用于相关办公设备采购。
(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6年末,三个单位流动资产合计11627.81万元、资产总计13035.1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5183.26万元、负债合计5183.26万元。固定资产主要为人民防空设施以及相关机关办公固定资产。
(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考核要求,2017年度包含公务员平时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以及目标考核奖。
酉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8日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审议表样汇总(建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