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
2.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屋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管线、城镇排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3.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4.承担建设管理人员的执法业务指导和执法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5.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7.承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为县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我单位核定编制16人,实有在册人数13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7.97万元,支出总计267.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9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6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基本支出267.9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9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7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0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二是年底在编人员相比上年减少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0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9.06万元;二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5.2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0万元,占1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今年新增退休职工1名,其他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2.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81万元,占5.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今年新增退休职工1名,在职人员离职减少1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11.12万元,占78.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6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今年新增退休职工1名,在职人员离职减少1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4.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04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今年新增退休职工1名,在职人员离职减少1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9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今年新增退休职工1名,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1.3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和缴纳五险一金。公用经费3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办公,本年度未在本单位开支“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办公,本年度未在本单位开支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支出在本单位登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因我单位与机关单位在同一办公地点办公,我单位资产全部登记在机关单位,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项目评价。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