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3-001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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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征收中心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起草地方相关配套政策。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和配套政策,依法实施推动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和征收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城市房屋征收办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城市房屋征收安置的矛盾纠纷,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支付,同时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住建委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提升统筹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县城乡建设档案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站、县城镇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县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县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征11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515.40万元,支出总计5,515.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90.2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有10000万元棚户区债券资金,本年度无该项目收支,导致农林水收支减少;(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入扫尾阶段,涉及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51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90.2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有10000万元棚户区债券资金,本年度无该项目收支,导致农林水收支减少;(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入扫尾阶段,涉及城乡社区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5.4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515.4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890.2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有10000万元棚户区债券资金,本年度无该项目,导致农林水收支减少;(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入扫尾阶段,涉及城乡社区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20.26万元,占43.9%;项目支出3,095.14万元,占56.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15.4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90.2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有10000万元棚户区债券资金,本年度无该项目收支,导致农林水收支减少;(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入扫尾阶段,涉及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55.80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2021年有10000万元棚户区债券资金,本年度无该项目,导致农林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2.58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涉及西山沟粮站、城南公交车总站、老交通局等项目征收、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运维费用等项目没有及时完成支付,年终决算财政收回预算剩余。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55.80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2021年有10000万元棚户区债券资金,本年度无该项目,导致农林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2.58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涉及西山沟粮站、城南公交车总站、老交通局等项目征收、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运维费用等项目没有及时完成支付,年终决算财政收回预算剩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5.63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0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薪级正常晋升和干部职级晋升,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29.70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1%,干部职工薪级正常晋升和干部职级晋升,缴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159.59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0.41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资金紧张,涉及污水处理运维费用未完成支付,年终决算财政收回预算剩余。

(4)城乡社区支出1,896.05万元,占5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10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资金紧张,压缩公务费开支、以及城乡社区专项业务经费未完成支付,年终决算财政收回预算剩余。

(5)农林水支出674.07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44万元,增长1691.3%,主要原因是新增酉阳县农村房屋修缮整治项目支出600万元以及水利发展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2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11.3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0.06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未实现支付,年终财政收回剩余指标。涉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58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调资及补发以往年度超额绩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37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将部分公用经费调预拨支出,2022年由于业务工作增加造成正常公务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21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4.47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征收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支出2,21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4.47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征收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8万元,下降43.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5万元,下降35.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保险及维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1万元,下降3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考察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万元,下降7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3.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对比年初预算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之下,减少会议,减少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疫情之下,减少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三公”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调预拨支出,2022年由于业务工作增加造成正常公务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主要用于采购桃花源新城建设三期东流村、双福村、花园村等土地和房屋征收测绘、评估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3095.1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梅   023-755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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