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2-001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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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建委机关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城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开发建设的有关决定,并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受托编制和实施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新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城区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新城区的在建项目工程,并跟踪服务和协调。负责和参与新城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并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服务工作。主动建议、积极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做好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收中心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起草地方相关配套政策。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和配套政策,依法实施推动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和征收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城市房屋征收办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城市房屋征收安置的矛盾纠纷,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支付,同时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住建委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提升统筹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征收中心三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405.67万元,支出总计16,405.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67.34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08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70.1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0026.11万元,末结转和结余支出减少942.17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0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0.82万元,增长192.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新增108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新增603.68万元,农林水支出新增1002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38.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5.6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0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09.51万元,增长249.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新增108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0.2万元农林水支出1002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31万元,占10.2%;项目支出14,726.36万元,占89.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决算口径,年末不列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05.6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67.34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新增108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新增570.1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26.1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942.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9.41万元,增长336.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新增108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87.7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002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38.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81.78万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新增1084.76万元、农林水支出新增100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98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715.0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1.40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新增1084.76万元、农林水支出新增10026.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87.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9.61万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21年第二批新增债券项目建设资金10000万元,减少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15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支出,以及年初预算是按照以往年度资金规模预算,上级部分根据实际分解任务调减了部分资金计划,减少了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决算口径为零结转,年终不列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8.38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导致社保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31.66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导致医保等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1,084.76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启动推进西山沟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以及污泥处理厂建设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1,171.92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4.19万元,下降45.65%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本级财力有限,减少了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以及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5)农林水支出10,059.07万元,占7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9.61万元,增长20221.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21年第二批新增债券项目建设资金100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21.3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7.18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支出,以及年初预算是按照以往年度资金规模预算,上级部分根据实际分解任务调减了部分资金计划,减少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7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级以及新进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以及本级财力不足,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物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4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1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一是全面推进西山沟粮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二是全力扫尾完成老交通局和城南公交车总站及红卫桥至酉州桥东岸河堤工程房屋征收工作三是新增了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用,污泥处置费、消防安全检测费用、海绵城市自评报告编制费等。

本年支出3,54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11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一是全面推进西山沟粮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二是全力扫尾完成老交通局和城南公交车总站及红卫桥至酉州桥东岸河堤工程房屋征收工作三是新增了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用,污泥处置费、消防安全检测费用、海绵城市自评报告编制费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3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的油费、维修、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7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4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考察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6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对比年初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5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疫情之下,减少会议,减少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疫情之下,减少培训,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单位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14726.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严格对照标注要求,按时完成年初目标绩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梅75532356

附件1: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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