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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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建委机关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城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开发建设的有关决定,并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受托编制和实施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新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城区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新城区的在建项目工程,并跟踪服务和协调。负责和参与新城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并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服务工作。主动建议、积极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做好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收中心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起草地方相关配套政策。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和配套政策,依法实施推动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和征收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城市房屋征收办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城市房屋征收安置的矛盾纠纷,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支付,同时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住建委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提升统筹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征收中心四个预算单位。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涉及机构改革,将之前6个内设职能科室调整成10个科室,将县民防办公室的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酉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划转酉阳县住房保障中心、酉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个单位及房管科1个科室相关职能划转到我单位,县消防队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能工作划转到我单位。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决算公开数据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质监站、新城区管委会、征收中心四个预算单位预算数据,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包括酉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质监站、新城区管委会三个预算单位数据。另外,本公开说明中年初预算数据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质监站、新城区管委会、征收中心四个预算单位预算数据。因机改职能职责调整,2020年质监站已纳入住建委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842.67万元,支出总计3842.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4706.88万元、下降55.05%,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81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9.30万元,下降33.81%,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5.5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7.0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  32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7.62万元,下降60.53%,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57.21元,占57.21%;项目支出1389.23万元,占42.7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73万元,增长83.17%,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资金及城乡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42.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4706.88万元、下降55.05%,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2.55万元,下降59.50% 。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04.65万元,下降90.39%。主要原因是作为主管部门年初将保障性住房、危房、人居环境、特色小镇等上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7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35.29万元,下降77.08%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72.37 万元,下降92.33%。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77万元,增长47.11%,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资金及城乡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级财力有限,未安排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19万元,占11.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57万元,下降19.7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离职。

(3)卫生健康支出107.81万元,占5.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人员 增加及工资调整造成。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万元,下降100%,未安排节能环保专项支出。

(5)城乡社区支1451.98万元,占77.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18.76万元,下降92.84%,主要原因是作为主管部门年初将保障性住房、危房、人居环境、特色小镇等上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

(6)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3万元,下降90.16%,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不足,减少专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8.78万元,占5.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4万元,减少96.95%,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最新财政收支程序,县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直接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调剂到项目实施单位,不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减少本部门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27万元,增长6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以及2018年决算数据不含征收中心,因机改2019年决算数据新增征收中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5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机改2019年决算数据新增征收中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8.52万元。本年收入1485.8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污水处理、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136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7.68万元,增长27,153.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污水处理、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6万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决算新增征收中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建设行业业务检查、扶贫下乡支出、村镇建设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万元,下降18.9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3%,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8.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考察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1万元,下降30.5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对比年初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5万元、增长31.71%,主要原因是机改2019年决算数据新增征收中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27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7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6万元,下降21.52%,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单位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有所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9万元,增长45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新增加下属单位征收中心,且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本年度新开展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3204.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年初目标绩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危房改造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严格按照市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2019年危旧房改造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8.3万元,执行数为5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3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审查补助对象标准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酉阳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

联系人

刘继明 

主管部门

酉阳县住建委

预算单位

酉阳县住建委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548.3

548.3

548.3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3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审查补助对象标准和资金使用情况 

已完成3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兑付548.3万元资金到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数量 

户 

329户

329户

已完成 

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

>=90%

100%

已完成  

改造后房屋入住率

*%

>=90%

98%

已完成 

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万元/户

0.85万元/户

0.85万元/户

已完成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19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553235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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