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住建委〔2023〕54号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 渝建管〔2022〕129号)有关要求,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进入1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建筑施工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V3.0”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工程监理企业可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有关单位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陈述材料或整改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同时在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管理平台须提交电子版材料。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及异议结果不合格的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我委在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V3.0系统中,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期内向我委提交整改申请表(申请表在V3.0系统下载),同时在V3.0系统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电子版整改材料。
交件地址: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75557140
附件:2023年度酉阳县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