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桃花源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张雪琴烟花爆竹零售店、酉阳县桃花源街道何华军烟花爆竹零售店、酉阳县杨贤康烟花爆竹零售店等3家单位位于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依据《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依法撤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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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撤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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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张雪琴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1939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位于禁放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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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何华军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0079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位于禁放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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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杨贤康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0084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位于禁放区域内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