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经酉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核查和有关乡镇检查,发现酉阳县黑水镇石艳慧等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不在符合安全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依法吊销、撤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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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吊撤、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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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酉阳县黑水镇石艳慧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0194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乡镇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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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酉阳县黑水镇张罗罗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0208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乡镇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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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酉阳县黑水镇冉思国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0190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乡镇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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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酉阳县黑水镇冉贤彬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0188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乡镇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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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酉阳县偏柏乡白燕琼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1806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终止经营,未安装AI监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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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酉阳县涂市镇张如意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5〕01047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终止经营,未安装AI监管应用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