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地下矿山包保责任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范围
县级监管的5座非煤地下矿山(详见附件)。
二、县政府领导包保地下矿山工作职责
(一)督促指导包保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二)组织协调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督促包保企业落实“三个一批”分类处置工作要求;
(四)推动包保企业按照“一矿一策”开展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五)每年不定期深入包保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调度掌握包保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六)每年至少一次研究解决包保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附件:酉阳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包保非煤地下矿山职责清单一览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