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哪里可以办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以及是否有咨询电话?

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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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和《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渝安办〔2020〕110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区县应急管理局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市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按照《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渝安办〔2020〕110号)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5.参与评审的专家所提供的聘用证件复印件; 

6.参与应急预案评审人员的签到册。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23-7553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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