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多次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为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 性和特殊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强调要千方百计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严格按照《重庆市因灾倒塌住房恢复 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细工作责 任,千方百计保障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安全转移等生活救灾需 要,确保不发生因灾致贫返贫,确保不发生触及社会底线事件, 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和信访稳定事件。
二、深入核查,精准认定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补助对象
(一)倒损住房重建。一是核查倒损情况。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查看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摸清灾害损失情况,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二是确定补助对象。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 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三是严格认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即由受灾人员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申请,镇(街)、村(社区)干部入户实地察看,村(社区)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三、把握标准,快速有序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一)倒损住房重建。根据规定,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
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各街镇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辖区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要做好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定期上报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倒损住房重建要采取“自主申请、不建不补;逐户统计、发放到户”的方式管理资金,对于确因受灾群众放弃重建等原因,未能完成重建(含购置)工作的,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按程序退回财政。同时,要严格审核补助对象,收集整理相关影像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二)有机结合项目。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补助范围、资金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要注意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地灾避险搬迁等工程项目的有机结合。
(三)统一设置标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竣工后,县应急管理部门将统一制作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识牌(应急安居工程),由相关乡镇负责安装。
(四)及时上报数据。要安排专人,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各乡镇严格按申报的重建、维修花名册实施重建工作。《2024年度受损住房拟恢复重建计划花名册》(附件1)。联系人:石宏,联系电话:023-75532329。
(五)扎实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切实让受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附件:1.酉阳县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统计表
2.重庆市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